泾县中医院医疗服务提升及病房楼、医技楼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病房楼建设)-医疗家具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泾县中医院医疗服务提升及病房楼、医技楼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病房楼建设)-医疗家具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合家欢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太湖县民营经济创业园A1栋
成交金额:壹佰叁拾捌万陆仟壹佰肆拾肆元捌角(****.80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壹佰叁拾捌万陆仟壹佰肆拾肆元捌角(****.8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医用环保护士站 品牌:新星柔情 规格型号:XXDZ-025 数量:2套 单价:39535.7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国峰、丁叶鑫、陈婷(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询价文件中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
2、金额:18089.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点击登录查看、点击登录查看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泾县****、泾县****,联系电话:点击登录查看****、王女士****。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泾县****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泾县****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王女士
电话:****、****
十、附件
1、询价文件:询价文件.pdf
2、主要标的信息:主要标的信息.pdf
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