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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采购项目编号:**** |
2、采购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李埠口办事处致楼行政村党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
5、评审日期:**** |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1 | 致楼行政村党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 河南顺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河南省周口市**** | 572,280.00 | 元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1 | 见附件 | 见附件 | 见附件 | 见附件 | 见附件 |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刘红梅、赵莉、周鑫(采购人代表)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参考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印发的豫招协[2023]002 号《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计取,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缴纳。 |
收费金额:6,867.36元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人社保证明(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
地址:周口市川汇区 |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
地址:焦作市**** |
联系人:赵工 |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