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蚌埠市**** |
项目编号 | **** |
标段名称 | 蚌埠市**** |
标段编号 | ****1 |
招标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投资概算(万元) | 38965.63 |
最高限价(万元) | 38965.63 |
代理机构 | 点击登录查看 |
联系方式 |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联系电话:****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蚌埠工程总承包综合打分法(暗标) |
开标时间 | **** 10时00分 | 计划工期 | 350日历天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可以附件形式公开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可以附件形式公开 |
本项目以”评定分离“方式组织招标活动,候选人公示按照中标候选人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先后顺序排列,具体如下: |
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中铁市****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 投标工期 | 工程总工期35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天,施工320天。 |
地 址 | 上海市**** |
投标价(万元) / | 工程设计费240万元,工程运营费130万元/年,工程费下浮率16.18% |
质量标准 | 合格 |
项目负责人 | 赵博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沪****0329 |
技术负责人 | 廖春林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市政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 |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无要求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无要求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无要求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无要求 |
企业获奖 | 本项目无要求 |
企业业绩 | 设计业绩:1、宿州市**** |
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安徽水利开发有限公司(牵头人)、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 投标工期 | 工程总工期35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天,施工320天 |
地 址 | 安徽省蚌埠市**** |
投标价(万元) / | 工程设计费240万元,工程运营费130万元/年,工程费下浮率17.63% |
质量标准 | 合格 |
项目负责人 | 蔡宏伟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皖****1987 |
技术负责人 | 王羽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市政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 |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无要求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无要求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无要求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无要求 |
企业获奖 | 本项目无要求 |
企业业绩 | 设计业绩:1、阜阳市**** |
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中国电建集团港航建设有限公司(牵头人)、中国市****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 投标工期 | 工程总工期35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天,施工320天 |
地 址 | 天津自贸试验区**** |
投标价(万元) / | 工程设计费240万元,工程运营费130万元/年,工程费下浮率17.33% |
质量标准 | 合格 |
项目负责人 | 秦华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津****1240 |
技术负责人 | 姜瑞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 |
DJ****2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无要求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无要求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无要求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无要求 |
企业获奖 | 本项目无要求 |
企业业绩 | 设计业绩:1、正定新区污水处理厂工程(二期)工程设计,规模:62900万元,时间:2020年10月;2、西安高新区草堂科技产业基地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设计-采购施工项目,规模:36535.9280万元,时间:2020年8月;3、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提标及再生水工程,规模:20090万元,时间:2020年12月;施工业绩:1、东莞市石马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EPC+O,规模:99281.00万元,时间:2023年9月;运营业绩:1、东莞市石马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EPC+O运营维护补充协议,规模:533.87万元/年,时间:2019年4月。 |
公示时间 | ****至****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2)异议时,应当按照《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质疑异议和投诉举报暂行规定》(蚌政秘〔2020〕79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联系人:焦工;联系方式(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