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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第四人民医院电子支气管镜等医疗设备一批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四川宜宾 2024-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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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电子支气管镜等医疗设备一批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宜宾市金盾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省宜宾市**** 2,442,900.00元

合同包2: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宜宾市金盾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省宜宾市**** 1,474,02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货物类(宜宾市金盾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A**** 医用内窥镜 电子支气管镜等医疗设备一批(进口) 耶格等一批 MasterScreen等一批 1(批) 2,442,900.00

合同包2(合同包二):

货物类(宜宾市金盾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A**** 医用内窥镜 肌电图诱发电位仪等医疗设备一批(国产) 苏州海神等一批 NDI等一批 1(批) 1,474,02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卫林、应敏、方飞、李霞、罗睿(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原则确定。以实际成交金额为计费基数(采用单价招标的以采购预算为计费基数),计算标准为:100万元以下按成交金额的1.5%,100万元-500万元按1.1%,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下浮20%收取,下浮后不足4000元的按4000元计取。 2.账户信息:点击登录查看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2.4697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 1.6171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釆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釆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2.主要标的名称(包1):肺功能测试系统,品牌:耶格,规格型号:MasterScreen,数量:1套,成交价:798000元;主要标的名称(包2):肌电图诱发 电位仪,品牌:苏州****
3.中标(成交)通知书领取事宜及发票开具联系电话:****;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4.监督部门:宜宾市****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宜宾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宜宾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女士

电话:****

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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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包2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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