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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采购项目编号:**** |
2、采购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洛阳市****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
5、评审日期:**** |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伊滨政采磋商新(2024)0021号-1 | 诸葛镇人民政府洛阳市**** | 河南大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河南省洛阳市**** | 310,200.00 | 元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点击登录查看洛阳市**** | 本工程施工期及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 | 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 施工工期+保修期 | 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付法凯、赵利梅、林顺业(采购人代表)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本次代理服务费参照伊滨财〔2013〕110号文件,由成交单位向代理机构支付。 |
收费金额:5,000.00元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1、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成交单位应在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1个工作日内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的,视同第1个工作日内已领取。《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人完成合同的签订。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 |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
地址: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 |
联系人:都女士 |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都女士 |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