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签订基本信息公示表
项目名称 | 永川区松溉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二标段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 | ****.13 | |||||||||
项目编码 | ****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
招标人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 | ||||||||||
中标人 名称 | 工程 概况 | 合同 工期 | 质量 标准 | 合同签订时间 (年/月、日) | 合同签订金额(元) | 项目经理 | 履约担保金额(元) | |||||
保函 | 现金 |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银行保函 | 保证保险 | 担保保函 | |||||||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 详见招标文件。 | 180日历天 | 符合强制性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 **** | ****.56 | 王鹏 | 注册证 | 甘****0617 | ****.84 | / | / | / |
注:1.招标人及中标人对填写的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