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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安区应急救援装备补充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安徽六安 2024-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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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安区应急救援装备补充采购项目(五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裕安区应急救援装备补充采购项目(五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徐州昊林咏昂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新沂市北沟街道新东路99号群冠铭苑3号楼103 成交金额:贰拾陆万玖仟玖佰元整(小写:2699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 称:热成像行业无人机(四旋翼)、呼救器等; 品 牌:大疆、盛鸿等; 规格型号:m30T、RHJ300/A等; 数 量:1套、20个等; 单 价:80000元/套、500元/个等;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执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 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 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金环万象城1号楼2单元1805室,联系电 话:**** 。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 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 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六安市裕安区响洪甸路卫生大楼四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六安市金环万象城1号楼2单元1805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工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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