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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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 挂牌出让 1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6.667409公顷 | 宗地坐落: |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 | ||
年限: | 50年 | 土地用途: |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 项目名称: | |||
成交价: | 12934.77346万元 | 受让单位: | 广东横琴澳门国际机场物流有限公司 | ||||
备注: | (一)土地开发建设与利用要求: 1.上述宗地为闭合红线单宗土地,以现状(净地)供地,竞得人不得以“未净地出让”为理由,申请办理宗地开竣工延期手续。 2.上述宗地建筑限高:≤50米。 3.上述宗地的土地出让金一次性付清,土地价款支付时间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下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支付总地价款的100%;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转土地出让金,计入土地价款。 4.上述宗地按以下时间开发建设:在签订《出让合同》并交付土地之日起12个月内开工建设,在签订《出让合同》并交付土地之日起54个月内竣工。 5.竞得人须按照相关规定,在领取上述宗地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一次性足额缴交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6.竞得人须清晰了解出让宗地周边规划现状及宗地所处区域规划发展动态,并无条件接受宗地以外规划调整一切事项。 7.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 8.在土地出让年限内,宗地及其建筑物不得转让,由竞得人自持。 9.竞得人注册地址(营业执照登记住所)不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的,竞得人应在签订《出让合同》后2个月内完成以下手续:完成变更注册地址到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的手续;或者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并由全资子公司享有和承担《出让合同》及《产业发展监管协议书》项下的竞得人权利义务,负责使用、建设、运营本项目宗地,且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直接变更登记至全资子公司名下,不视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 10.上述宗地不设保留价。 (二)产业发展要求: 本宗地为产业项目用地,竞得人在签订《出让合同》前,须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行委员会签署《产业发展监管协议书》,如竞得人拒绝签订《产业发展监管协议书》的,则已签署的《成交确认书》无效,出让人有权终止供地并不予退还宗地竞买保证金。产业项目用地的建设内容、投资要求、货站目标值、土地产出率、权利限制等建设及运营要求,详见《挂牌文件》附件《产业发展监管协议书》。 |
二、公示期:**** 至 ****
三、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八、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单位地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港澳大道868 号市****
邮政编码:519000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