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五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沈阳铁路局通辽公安处业务技术综合楼新建工程竞争性谈判采购(竞谈编号:****)评标工作于****结束,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包件号 | 投标人名称 | 中选总价(元) | 推荐顺序 |
TL-19 商品混凝土及砂浆 | 通辽市钜力混凝土有限公司 | 955580.00 | 第一名 |
公示期为3天,自****至****。
公示期间,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公示的评标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公示单位和监督部门举报。举报人是法人的,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举报的,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举报人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即时生效。
投诉受理单位:中铁二十五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联系人:程诚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126.com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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