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胜海:
因西山东路186弄14号房屋事宜,我单位向你送达《关于公布瓯海区景山街道广化南路建设房屋征收、景瓯桥以西地块城中村改造项目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调查登记及未经登记建筑认定异议核查结果的通知》文书。****下午前往西山家园15-602室当面送达得知你已重病住院,邮寄送达西山家园15-602室拒收,与你家属联系后不同意留置送达。因上述方式均无法成功送达,故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六十六条、第七十一条的规定,现向你告送达《关于公布瓯海区景山街道广化南路建设房屋征收、 景瓯桥以西地块城中村改造项目征收集体土地 涉及房屋补偿调查登记及未经登记建筑 认定异议核查结果的通知》文书,详见附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10个工作日(补偿决定是30日),即视为送达。你也可在公告之日起10工作日内直接到景山街道办事处领取《关于公布瓯海区景山街道广化南路建设房屋征收、 景瓯桥以西地块城中村改造项目征收集体土地 涉及房屋补偿调查登记及未经登记建筑 认定异议核查结果的通知》文书原件。(地址:温州市****
附件:《关于公布瓯海区****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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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景山街道广化南路建设房屋征收、景瓯桥以西地块城中村改造项目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调查登记及未经登记建筑认定异议核查公示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