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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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2)市政 |
联系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联系电话 |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 00: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 23:59:00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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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虎洞镇张家湾村联合党委基础设施维修项目001 | **** | 工程-施工 | 542768.09(元) |
公告内容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虎洞镇张家湾村联合党委基础设施维修项目已由点击登录查看以(虎政发【2024】149号)会议纪要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县****点击登录查看,招标代理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虎洞镇张家湾村联合党委基础设施维修项目
2、项目编号: ****
3、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室外工程:沙砾铺装面积1824.04平方米、花园混凝土道牙55.94米、1#护坡长度65.42米、2#护坡长度69.80米,安装大门1栋、绿化树池14座(混凝土道牙树池)、太阳能路灯8盏、旗台1座、栽植油松20棵、栽植刺柏30棵。
(二)采购项目:6米高太阳能路灯8盏、电动大门1台、大门石材刻字。
4、招标控制价:542768.09元。
5、建设地点:虎洞镇张家湾村。
6、质量标准:合格
7、招标范围:预算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8、资金来源:县级财政资金。
9、计划总工期:15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10、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设备、人员、资金、社会信誉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须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施工员,质量员具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
3、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提供连续近半年(最少不低于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完税证明,无需纳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税务机关出具的正常纳税证明或零申报记录);
5、提供连续近半年(最少不低于三个月)社会保障证明原件(提供完税证明及花名册);
6、对于被各级行政、司法机关等部门限制其参与招投标活动(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或官网公布结果为准)的,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采取隐瞒等方式骗取中标的,其中标按无效处理。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并提供网站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加盖公章,(以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天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7、须提供签署的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方式
1、招标人通过庆阳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总体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审核通过以后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备注:投标企业须提供真实有效的施工方案,若经核查有剽窃其他与本项目无关的项目方案或者提供不符合该项目要求的方案则为无效投标文件,按照废标处理)。
五、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1、被邀请参与投标者,请于****0时0分至****23时59分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庆阳市)”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同时编制上传针对本项目的总体实施方案(PDF格式加盖电子印章)。
2、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备注:经查若发现不同投标企业报名及上传资料电脑IP地址相同者,判定为串标,则该项目按废标处理)。
3、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总体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审核通过以后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
注:招标人将参照相关评审内容,对各竞标人所上传的总体实施方案综合评审,各竞标人应充分考虑所传资料的完整性和质量优化性。
六、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通过资质审核的竞价程序的投标人须在****25时59分前提交报价,过时无效。
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七、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发布成交公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成交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2、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须胶装、签字并盖公章)、电子版U盘1份(须为Word版本),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点击登录查看(环县水保局门前检察院家属楼);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地址:甘肃省庆阳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代理公司: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岐黄大道西部车城院内(体育馆对面)。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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