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编号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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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2024-2025学年工会餐补教师供餐服务 | ||
价款形式代码 | 费率/比率/优惠率/合格率等 | ||
中标 (成交) 价格 | 0.000000 | ||
价格单位 | |||
中标优惠率或其它类型价格 | 1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公告内容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2024-2025学年工会餐补教师供餐服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香洲校区供餐服务):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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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万豪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珠海市**** | 结算率:100.0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香洲校区供餐服务):
服务类(广东万豪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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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服务 | 香洲校区供餐服务 | 教师供餐服务 | 1期:1.验收标准:谈判文件、响应文件及合同和国家相关质量标准。 2.验收方式:由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依据合同条款及项目要求共同验收,成交供应商须为验收提供必需的设备、工具及其他便利条件。验收合格后,双方共同签署验收文件。 3.验收相关费用: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履约验收支付等相关工作的通知》(珠财〔2021〕31号),采购人负责组织履约验收工作,验收过程中发生的应向第三方支付的检验检测费、劳务报酬等费用支出,由采购人支付。对于首次验收不合格,重新验收产生的费用,由过错方承担。在验收期间,成交供应商的交通、住宿、保险等费用自理。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 1期:1.验收标准:谈判文件、响应文件及合同和国家相关质量标准。 2.验收方式:由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依据合同条款及项目要求共同验收,成交供应商须为验收提供必需的设备、工具及其他便利条件。验收合格后,双方共同签署验收文件。 3.验收相关费用: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履约验收支付等相关工作的通知》(珠财〔2021〕31号),采购人负责组织履约验收工作,验收过程中发生的应向第三方支付的检验检测费、劳务报酬等费用支出,由采购人支付。对于首次验收不合格,重新验收产生的费用,由过错方承担。在验收期间,成交供应商的交通、住宿、保险等费用自理。 | 882,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殷志强(采购人代表)、杜秀坤、王淑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以本项目各合同包的预算金额作为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代理服务费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方式。采购代理服务费低于5000元的按照5000元计算。预算金额的各部分费率如下:预算金额人民币100万元以下部分的收费费率为1.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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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香洲校区供餐服务 | 1.5876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香洲校区供餐服务):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评审报价 (总价-元)/(优惠率-%)/(折扣率-%) | 最终报价 (总价-元)/(优惠率-%)/(折扣率-%)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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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万豪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100.00% | 100.00% | 1 | 1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原因: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说明:点击登录查看香洲校区、斗门校区食堂经营权于2024年8月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标,确定珠海市大东方饮食管理有限公司和广东万豪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斗门校区和为香洲校区经营权中标单位,食堂经营权期限为一年。 根据珠海市教育局下发的《关于在市直属学校推行师生“同餐同菜同价”的通知》,要求市直属学校食堂面向全体教师和学生开放,原则上不得设立教职工食堂,做到“同样的饭菜、同样的质量、同样的价格”,实施“同餐同菜同价”制度,校内仅有由珠海市大东方饮食管理有限公司和广东万豪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的食堂,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珠海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珠海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松武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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