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无锡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 ****147742 | 无锡市**** | 87.47(均分制) | 954585.56元 |
服务类 |
名称:2024年节庆氛围布置项目(第二批) 服务范围:在中山路(朝阳广场-胜利门)、人民路(解放西路-解放东路)、解放环路沿线、太湖大道(塘南路-五湖大道)、贡湖大道(解放环路-周新路)等区**** 服务要求:本项目包括采购、拆装、调试、巡查、维护等工作,对无锡市**** 服务时间:现有火树银花维修、现有灯光小品维修自合同生效起至****。布置灯笼自2025年元旦前至****。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服务标准:参照《无锡市节庆氛围布置工作方案》《无锡市节庆灯笼设置(设计、制作、安装)规范》和国家或行业相关电气工程技术规范及采购文件要求按实施时间节点一次通过采购人验收。 |
郑丽娇、殷佳磊、刘元彬(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1.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为计费基础,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费率:成交金额100万以下费率为1.316%,100万元-500万元为0.826%。
2.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12562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史雪锋、卢红、李晓芳
电话:****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