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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莱阳市耕地流出整改项目 | 项目编号: | **** |
工程地址: | 莱阳市 |
建设规模: | 莱阳市耕地流出整治项目,计划实施耕地流出10000亩。 | 招标方式: | 公开 |
建设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联系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联系电话: | **** |
招标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联系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联系电话: | **** |
招标代理机构: | 点击登录查看 |
联系人: | 宋楠楠 | 联系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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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 14:00:00 |
开标地点: | 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莱阳分中心 |
单位名称 | 技术标评委1 | 技术标评委2 | 技术标评委3 | 技术标评委4 | 技术标评委5 | 技术标评委6 | 技术标评委7 | 技术标平均分 | 商务标得分 | 资信标得分 | 总得分 | 山东土地集团(莱阳)有限公司 | 75.0000 | 77.0000 | 68.0000 | 69.0000 | 80.0000 | 78.0000 | 77.0000 | 74.8600 | 10.0000 | 9.6000 | 94.4600 | 瀚森园林有限公司 | 65.0000 | 62.0000 | 60.0000 | 58.5000 | 65.0000 | 65.0000 | 62.0000 | 62.5000 | 9.5700 | 8.2000 | 80.2700 | 山东群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59.0000 | 62.0000 | 63.0000 | 55.5000 | 65.0000 | 67.0000 | 59.0000 | 61.5000 | 9.4400 | 8.5000 | 79.4400 | 山东瑞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62.0000 | 65.0000 | 57.0000 | 58.0000 | 62.0000 | 65.0000 | 62.0000 | 61.5700 | 9.7300 | 8.0000 | 79.3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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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投标单位名称 | 资质等级 | 投标总报价(元/费率) | 投标报价说明 | 质量 | 工期/天 | 1 | 山东土地集团(莱阳)有限公司、山东土地集团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山东恒远地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0.22(费率) | | 达到山东省国土资源行业标准《山东省土地整治工程建设标准》DB37/T2840-2016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O13-2O13) 的有关规定及国家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招标人可根据项目进展程度进行调整) | 2 | 瀚森园林有限公司、山东亿信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建筑业-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 0.23(费率) | | 达到山东省国土资源行业标准《山东省土地整治工程建设标准》DB37/T2840-2016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O13-2O13)的有关规定及国家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 年(招标人可根据项目进展程度进行调整) | 3 | 山东群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建筑业-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一级 | 0.233(费率) | | 达到山东省国土资源行业标准《山东省土地整治工程建设标准》DB37/T2840-2016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O13-2O13)的有关规定及国家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招标人可根据项目进展程度进行调整)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地址 | 承揽时间 | 山东土地集团(莱阳)有限公司、山东土地集团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山东恒远地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瀚森园林有限公司、山东亿信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山东群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序号 | 荣誉名称 | 发奖机关 | 公布地址 | 获奖时间 | 山东土地集团(莱阳)有限公司、山东土地集团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山东恒远地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瀚森园林有限公司、山东亿信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山东群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序号 | 姓名 | 岗位 | 证书编号 | 专业 | 任职阶段 | 备注 | 山东土地集团(莱阳)有限公司、山东土地集团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山东恒远地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瀚森园林有限公司、山东亿信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山东群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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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投标单位名称 | 资质等级 | 项目经理 | 投标总报价 | 得分 | 1 | 山东瑞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建筑业-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 陈星宇 | 0.226(费率) | 9.7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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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公示时间: | ****19时46分 - ****19时49分 |
八、异议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颁布)的有关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采用“评定分离” 模式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链接) |
九、投诉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颁布)的有关规定,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事项未向建设单位提出异议的,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提出投诉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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