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镜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保护规划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报价:****(元) | 牵头供应商: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投标联合体: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绍兴市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 | 北京市****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镜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保护规划 | 镜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保护规划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提交最终成果,根据任务实际情况采购人有权作出相应调整。 | 详见采购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毛陈杰,钟家园,谢瑾,王苑,姚月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与采购人的年度合同执行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8484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若采购方式为单一来源采购,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需在附件中公示使用单一来源采购的原因。
3.其他事项: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荧、金星
电 话:****、****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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