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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文件
中电建股采购〔2024〕2号
关于公司 2024—2025 年度全国钢筋、水泥
及商品混凝土(试点)集中联采项目
招标结果及后续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子企业,总部相关部门、各直属派出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公司主要领导关于“向更大范围、更大规模、
更高层级的集中采购要效益”的指示精神,公司设备物资部/采购
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在总结 2022—2023 年度全国区域钢筋
集中联采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于 2023 年 12 月开展了川渝、华南、
东北、云贵藏、华东、西北、华中、华北八大区域钢筋集中联采
(招标编号:****、23268、23272、23271、
23269、23274、23270、23273),以及川渝、广深区域水泥集中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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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招标编号:POWERCHINA-JZ00-23253、23267)和商品混凝土
集中联采(招标编号:POWERCHINA-JZ00-23254、23255)的公开招
标及评标工作。评标工作完成后,采购中心指导公司所属主要物
贸企业与中标候选人及入围供应商就商务、技术条款进行了谈判,
取得了良好的采购成果,并于 2024 年 1月份完成定标工作。现将
区域联采招标结果及后续工作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区域联采实施范围及有效期
本次钢筋区域联采实施范围为川渝、华南、东北、云贵藏、
华东、西北、华中、华北八大区域;水泥和商品混凝土区域联采
实施范围为成渝、广深区域。各子企业所属区域项目所需钢筋、
水泥、商品混凝土均纳入此次联采范围,原则上区域内新开工项
目应杜绝外部临供。
本次招标成果有效期至下一次各采购项目中标/入围供应商
名单公布为止。
二、区域联采中标/入围供应商名单及价格
各采购项目中标/入围供应商及提供的钢筋、水泥、商品混凝
土具体规格型号、品种及对应评标价格、运杂费等详见附件 1。
三、区域联采成果实施
(一)组织管理
1.公司采购中心是区域联采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指导并监督区域联采项目的实施、执行;协调处理区域联采实施
过程中发生的合同纠纷;综合考评区域联采项目中标/入围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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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需求子企业以及提供服务的物贸公司的执行情况;其它与区
域联采相关的管理工作等。
2.子企业设备物资采购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子企业采管机
构)是区域联采实施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包括:负责编制并向采
购中心报送本单位区域钢筋、水泥、商品混凝土需求计划;负责
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本单位区域联采实施工作,包括但不限
于供货价格水平、执行情况、付款情况等;负责应用集采平台开
展区域联采,实施相关工作;负责对中标/入围供应商以及提供服
务的物贸公司在产品质量、服务保障等方面进行考评;负责配合
开展其它与区域联采相关的管理工作等。
3.基层需求方(以下简称需求方)是区域联采具体实施部门,
主要职责包括:按照总量、季度、月度编制项目钢筋、水泥、商
品混凝土的需求计划,并及时报送上级采管机构审核批准;负责
与中标/入围供应商或提供“分供模式”服务的物贸公司对接,签
订采购合同,提出具体批次供应计划,并按合同要求及时结算与
支付;负责区域集中联采的现场管理;负责对中标供应商以及提
供服务的物贸公司在产品质量、服务保障等方面进行动态考评。
4.子企业所属物贸公司(以下简称物贸公司)是区域集中联
采的供应联系单位和分供服务单位,主要职责包括:负责收集并
汇总区域联采项目总需求计划、年度和季度需求计划;负责与需
求方、中标/入围供应商对接,分别签订物资购销、供应合同,确
保产品质量和优质服务;按日向需求方发布区域内钢材、水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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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混凝土指导供应价格信息;按月向采购中心书面汇报区域联
采工作情况。
(二)工作安排
1.供应服务模式
直供:由供应联系单位协助需求方与中标/入围供应商直接
签订购销合同,支付条件为先款后货。后续由需求方直接与钢厂
对接计划、发运、验收、对账、结算、支付及售后服务等事宜,
供应联系牵头单位予以配合,不收取任何费用。
分供:由分供服务单位按公司采购中心核定的区域划分原则
直接与需求方签订合同。与需求方对接计划、发运、验收、对账、
结算、支付及售后服务等事宜。针对商品混凝土供应,需求方选
择分供模式,结算税率参照 13%执行。
2.供应服务机构
为提高区域联采供应保障与服务工作效率,避免多头联系对
接造成管理混乱,各区域分别确定一家供应联系(分供服务)机
构作为牵头单位,负责与中标单位签订框架协议,与区域内各需
求方进行对接。各区域联采的供应联系牵头单位及辅供单位通讯
录详见附件 2、3。
3.分供服务主要流程
(1)需求计划
子企业采管部门及时汇总所属各需求方在各区域项目的需
求,填写区域联采分供项目总体需求信息表(详见附件 4), 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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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集采平台上报采购计划,采购中心出具专项批复意见。
(2)价格确认
分供服务单位依据实际运费及账期服务费(区域集中联采账
期服务费率详见附件 5)向需求方提供报价单(详见附件 6)。需
求方根据自身资金情况选择账期,并执行相应账期服务费用。需
求方如有更优支付条件,可与分供服务单位另行协商确定。分供
服务单位提供的报价及服务应优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