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关于公示公布部分药品挂网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按照挂网规定,现将11月份申报化学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同组最低价申投诉结果公示、公布,申投诉后符合挂网条件的药品公示无异议后挂网。
公示时间****-4日。
如有异议,企业可登录平台进入:河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子系统-药品挂网管理-我的工作台-普通化药、中成药、生物制剂不高于同组最低价挂网,申投诉事项选择【化学药品(11月份)--申诉后公示】或【第二类精神药品(11月份)--申诉后公示】,提交申(投)诉材料。反馈问题描述需准确详细,相关证明材料须真实可靠、清晰可辨。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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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附件: | 1.符合挂网条件的药品公布表.xls 2.不符合挂网条件药品表.xls 3.申(投)诉后符合挂网条件药品表.xls 4.申(投)诉后不符合挂网条件药品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