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 】
锦州市****
(中安镇常台村道路照明工程)
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
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锦州市****(中安镇常台村道路照明工程)(招标编码:****)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于****在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结束,经过评标委员会的推荐和招标人确认,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标准、工期以及评标情况
排序 | 名称 | 投标报价 | 工程质量 | 工期 | 评标情况得分 |
第一名 | 辽宁广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427,076.44元 | 达到国家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90日历天 | 91.53 |
第二名 | 辽宁筑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428,954.69元 | 达到国家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90日历天 | 80.91 |
第三名 | 辽宁博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428,803.92元 | 达到国家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90日历天 | 79.80 |
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名称 | 辽宁广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辽宁筑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辽宁博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经理姓名 | 于海 | 李明宇 | 张芳 | |
证书 | 名称 | 建造师 | 建造师 | 建造师 |
编号 | 辽**** | 辽**** | 辽**** |
三、中标候选人资格条件响应情况
中标候选人名称 | 辽宁广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辽宁筑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辽宁博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资格条件要求 |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并且[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施工总承包)] | [市政公用工程三级(施工总承包)] | [市政公用工程三级(施工总承包)] |
四、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公示日期:三日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首先向招标人实名提交书面材料,对招标人答复后仍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相关行业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实名提交书面投诉材料。
五、提出异议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锦州市****
联系人:孙天鑫
电 话:****
六、提出投诉咨询方式
咨询单位:北镇市****
地址:北镇市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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