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南平高速交警支队物业管理服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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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盛环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 福建省漳州市**** | 1,018,000.00元 | 99.87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南平高速交警支队物业管理服务):
服务类(凯盛环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物业管理服务 | 物业管理服务 | 1.办公楼:建筑面积3415.36㎡(其中公共区域约2000㎡)共6层(含地下一层)。2.无偿监管部分:支队大门以内(单位围墙内)所有其他公共区域,包括支队办公楼以外的其他附属用房、停车场、广场、过道及其他场所等,面积约3500㎡。3.大队后勤人员范围要扩展到南平高速交警支队一大队、南平高速交警支队三大队、南平高速交警支队五大队、南平高速交警支队七大队。 | 一是支队楼院物业服务;二是根据总队关于后勤人员转物业管理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进场,服务期1年日 | 项 | 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相关物业服务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 1,018,0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 吴丽芳 |
评审专家: | 郑宝铖 、 郭建勇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委托代理协议书,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为预算金额>50万,≤200万的项目,代理服务费为5000元。代理服务费缴交账号:开户名:点击登录查看南平分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滨江支行 账号:********。 本项目代理费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南平高速交警支队物业管理服务:0.5万元
收取对象:采购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
联系方式:****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东侨经济开发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游秋菊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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