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作废公告(编号:****)
编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宗地编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腊国用(2015)第000615号 | 勐腊诚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出让 | ****GB00054 | 勐腊县**** | |
2 | ||||||
3 |
登记机构:勐腊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