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中土示字〔2024〕 0086号)
点击登录查看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中土示字〔2024〕 0086号)
中土示字〔2024〕 0086号 ****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 挂牌出让 1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1.872337公顷 | 宗地坐落: | 中山市**** | ||
年限: | 50年 | 土地用途: | 一类工业用地 | 项目名称: | |||
成交价: | 1965.9539万元 | 受让单位: | 广东恒鑫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
备注: | (1)本次公开出让不设保留价。(2)本宗用地现状已平整。(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支付方式: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15天内将成交总地价款一次性支付完毕。(4)建设用地交付时间:付清全部地价款之日起15天内, 由申请单位按约定标准将国有建设用地交付竞得人使用。(5)土地开发建设条件:①行业要求及代码: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行业代码:4011[引自《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②投资强度:≥9015元/平方米;③建设期限:动工时间设定为****前开工建设,竣工时间设定为****前竣工。④本宗用地成交后,由竞得人与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履约监管合同》,竞得人就该用地项目的开发建设事宜接受所在镇街监管。(6)竞得人在用地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与属地镇街政府签订《项目履约监管合同》,逾期未签订的视为放弃竞得用地的资格,竞投保证金不予退还。产业部门指导属地镇街政府进行履约监管。(7)年产值(或主营业务收入):自约定土地交付之日起1825日内达到人民币56170万元,且后续四年中任意两年达到此指标要求;(8)纳税额:约定土地交付之日起1825日内达到人民币2246.8万元,且后续四年中任意两年的纳税额达到2246.8万元/年;(9)项目自达产之日起3年内,竞得人持续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10)竞得人自土地交付之日起10年内,在符合法定转让条件并经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同意,方可整体转让土地使用权。(11)其他要求:本宗用地实行“标准地”出让,控制指标如下:2.0≤容积率≤3.5,投资强度≥601(万元/亩),产出强度≥2000(万元/亩),税收强度≥80(万元/亩),万元工业产值能耗参考值:符合我市**** |
二、公示期:**** 至 ****
三、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八、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自然资源局
单位地址:中山市****
邮政编码:528437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