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合同协议书
承包人(全称):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分包人(全称):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 点击登录查看 (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 点击登录查看新院区暨中医药传承创新项目装饰工程施工 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新院区暨中医药传承创新项目装饰工程施工 分包工程
地点: 安徽中医药大学少荃湖校区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点击登录查看新院区暨中医药传承创新项目装饰工程施工,具体为本项目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室内装饰工程的施工
- 本工程竣工交付前,分包人须在整体建筑(包括室外)进行开荒保洁工作并经过发包人验收通过后,方可办理移交手续。应先保洁一层作为样板层,由发包人确认保洁效果后方可大面积保洁,其余楼层的保洁需达到此标准,相关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内,后期不予调整。如保洁效果达不到验收标准,按照 20 万元违约金予以处罚。
- 本招标范围内涉及所有包封立管为包干价,需满足医院使用要求、美观要求,并结合现场实际进行包管,此部分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中标后不予调整。
- 根据工程特点,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总承包单位完成本项目消防验收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均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中标后该部分费用不予调整。
- 本工程建设档案须符合国家及地方最新规定,其中声像资料须满足《合肥市****
- 本项目将根据总承包单位的施工进度,分阶段将工作面移交给分包人,分包人须综合考虑因分批次移交作业面所可能产生的工期变动、所需的相关措施费用及其他一切费用,上述内容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 由于本项目吊顶的设计图纸中,存在需要增设转换层的施工内容,此部分施工所需的费用以包干价的形式按项在工程量清单中列出,中标后,除合同约定的调价方式外,此部分包干价不予调整。该部分内容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本项目请投标人自行考虑场地内材料运输困难、成品保护及二次转运可能产生的费用,此部分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内,后期不予调整。
- 本项目节点要求严,必须考虑雨季、雨雪天气、高温天气、假期、疫情等期间的赶工投入,上述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中标后不予调整。
- 其他招标文件中约定的内容。
二、分包合同价款
1. 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陆仟叁佰陆拾伍万壹仟玖佰叁拾伍元伍角捌分 (¥ ****.58 元);
其中:
- 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 壹佰贰拾肆万肆仟玖佰叁拾柒元肆角叁分 (¥ ****.43 元);
- 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 / (¥ / 元);
- 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 / (¥ / 元);
- 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 壹佰伍拾万 (¥ **** 元)。
2. 合同价格形式: 总价合同 。
三、工期
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 2023 年 5 月 30 日开工(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 2024 年 1 月 25 日竣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240 天。
四、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 确保获得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公共建筑装饰类),配合总包单位确保安徽省“黄山杯”。
五、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 本合同协议书;
- 中标通知书;
- 分包人的报价书;
- 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 本合同专用条款;
- 本合同通用条款;
- 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关于投标文件的补充说明
- 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它书面文件。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的工程(以下简称为“分包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八、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并与承包人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
九、分包人充分理解,该合同是发包人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分包人,由总承包人和分包人签订本合同,并履行本合同。发包人在本合同中享有总承包人的权利,可以直接向分包人依据本合同或总承包合同约定的权利向总承包或分包人发出指令,有权对关于工程质量、工期、设计、工程量、工程价款、支付等事宜发出指令等,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须无条件执行。
十、合同的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双方签字、盖章并且分包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后生效。
承包人: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公章)
分包人: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武汉市省直支行 开户银行:上海银行苏州吴中支行
账 号: ******** 账 号: ****74444
邮政编码: 430074 邮政编码: 215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