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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高新产业园区二期配套道路二标段建设工程检测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广东揭阳 2024-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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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二期配套道路建设工程
标段(包)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二期配套道路二标段建设工程检测服务
公示标题 点击登录查看二期配套道路二标段建设工程检测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类型 正常
公示开始时间 **** 17:00:00
公示结束时间 **** 23:59:00
公示发布时间 **** 16:06:36
公告内容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

投资项目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二期配套道路建设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二期配套道路二标段建设工程检测服务

标段(包)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二期配套道路二标段建设工程检测服务

公示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二期配套道路二标段建设工程检测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

评标情况

一、投标文件的初步审查结论: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分别是:广东荣骏建设工程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科捷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总站有限公司,上述3家投标单位均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3家投标单位均按时解密投标文件,3家均通过初步审查。

二、各投标单位的评审情况:

备注:综合得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

序号

投标单位

商务部分

技术部分

价格部分

综合得分

排名

1

广东荣骏建设工程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30.00

24.77

39.98

94.75

1

2

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总站有限公司

29.00

23.30

39.86

92.16

2

3

广东科捷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5.00

23.10

39.92

88.02

3

三、根据本工程招标文件评标、定标条款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依次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广东荣骏建设工程检测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368280.47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总站有限公司,投标报价:370256.70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广东科捷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投标报价:367153.90元。

第一中标候选人

广东荣骏建设工程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368280.47元

质量承诺

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的工程检测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工期

14个月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周卫新

资质资格

资质证书:电力工程土建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粤高职证字第****2号

业绩

/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企业资质证书: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证书编号:穗建筑检证字01018号

企业资质证书: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

证书编号:****

技术负责人:李伟财

资质证书:建筑工程检测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粤高职证字第****8号

业绩情况

/

第二中标候选人

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总站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370256.70元

质量承诺

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的工程检测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工期

14个月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吕文龙

资质资格

资质证书:建筑工程管理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粤高职证字第****7号

业绩

/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企业资质证书: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证书编号:粤建质检证字00001

企业资质证书: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

证书编号:****

技术负责人:王呈涛

资质证书:建筑工程检测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9

业绩情况

/

第三中标候选人

广东科捷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367153.90元

质量承诺

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的工程检测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工期

14个月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杨家久

资质资格

资质证书:岩土工程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131008

业绩

/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企业资质证书: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证书编号:穗建筑检证字01286号

企业资质证书: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

证书编号:****

技术负责人:吕国权

资质证书:建筑工程检测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粤高职证字第****9号

业绩情况

/

异议受理部门

揭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

揭阳高新区管委会大楼九楼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黄先生

联系电话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揭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揭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楼3楼

公示开始时间

****

公示结束日期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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