弋阳至南丰高速公路新建工程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
弋阳至南丰高速公路新建工程已纳入《江西省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项目起于弋阳县****
2.2招标范围及合作模式
(1)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标段名称为弋阳至南丰高速公路新建工程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招标。招标范围为弋阳至南丰高速公路新建工程特许经营 项目的投资人。服务内容包括本项目的投融资、施工图设计、建设、运营、移交等全过程。
(2) 合作模式
本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模式,项目回报机制为使用者付费。
①投标人中标后,江西省人民政府将按法律、法规、规章等政策文件规定及合同约定授予中标人组建的项目公司投融资、施工图设计、建设、运营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权。
②中标人作为投资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性文件等规定及合同约定,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对本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施工图设计、建设实施、运营管理、 养护维修、债务偿还、资产管理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特许经 营协议约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将公路、公路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等按合同约定无偿移交给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或其指定 机构。
③项目公司将主要通过运营期内的使用者付费(包括车辆通行费收入和其他经营收入)来收回投资成本并获得合理回报。江西省人民政府及江西省交通运输厅不向投资人承诺固定收益率,不承诺最低交通量或最低通行费收入。
④项目的实际收费期限和收费标准最终以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复为准。如届时法律法规对经营性公路收费期上限作出调整,可在符合届时法律法规、项目情况、协议约定等前提下,按程序重新合理界定特许经营期限。特许经营期的重新界定原则在《特许经营协议》中进行详细约定。
⑤本项目资本金由中标的投资人负责筹措,项目资本金以外的其他建设资金由项目公司负责筹集。项目资本金必须为 投资人的自有资金,不得存在以“明股实债”、股东借款、借贷资金等债务性资金 和以公益性资产、储备土地等方式违规出资或出资不实的问题。项目资本金的注入 应按照项目建设资金年度投资比例分期到位。
⑥中标的投资人具备相应设计或施工资格能力的,可由投资人自行承担相应工作。中标的投资人不具备相应资格能力且达到了依法必须招标标准的工程、货物、服务等均应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承担单位。
中标信息
中标人: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基础设施有限公司、中建三局集团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建四局(厦门)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