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河区政府食堂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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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运河区政府食堂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综合评分法
刘海慧(评标委员会主任)、马占华、程凤华(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12585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以成交金额为基数,参考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 号附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差额定率累进法及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计算成交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2.投标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 沧州市浮阳南大道 联系方式: 点击登录查看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 沧州市**** 联系方式 : 言嘉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言嘉鹏 电话: **** 十、附件 ****运河区政府食堂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承诺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 成交公告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