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苍嘉川化工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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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
一、项目总体情况及用地情况
****,该项目获得旺苍县****
拟用地面积:该项目总用地23921.88平方米,拟使用国有建设用地23921.88平方米。拟建设规模:拟建规模以发展和改革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二、办证情况
该项目办件资料齐备,经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初审,同意办理。
该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办结,证书编号:用字第****XS****号。注:1.该项目属于经依法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建设项目,仅出具规划选址意见。2.项目在初步设计阶段,必须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从严控制用地规模;项目应避让历史文体保护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