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许昌市莲城大道排水管网提升改造项目”(不见面开标)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许昌市莲城大道排水管网提升改造项目已由许昌市魏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备案代码:2412-41****-934191,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许昌市莲城大道排水管网提升改造项目
3、建设地点:许昌市中心城区莲城大道
4、项目概况:项目规划建设雨水管道1270m,新建泵站1座,闸门井1座,八字出水口1座,检查井28座,雨水口6座,降水井56座。其中:D1500管道10m、D1600管道204m、D1800管道34m、D2000管道552m、D1350管道30m、D800管道30m、D600管道100m。项目总投资约3033.37万元。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设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工程总承包。
第二标段:监理。
7、招标范围:第一标段:包括设计工作、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总承包,对工程的质量、安全、造价、工期和竣工图编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全面负责,且通过施工验收等工作。
第二标段:包括工程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及保修期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8、计划工期:第一标段:360日历天;第二标段:同总承包工期及保修期。
9、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10、招标控制价:
第一标段:
(1)建安工程及设备采购费:以最终财政或第三方审计机构评审金额为基数,招标控制价费率为100%;
(2)设计费:建安工程费的2.0%;
第二标段:以最终财政或第三方审计机构评审金额为基数,招标控制费率为10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第一标段资格要求:
1.1主体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合法存续(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该条件)。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1.2资质要求
投标人需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1.3人员要求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
(3)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更换。
2、第二标段资格要求:
2.1主体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合法存续。
2.2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3人员要求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信用河南”网站信用信息栏列入黑名单,以及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黑名单等。(招标人、代理机构或评标专家委员会评标现场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经评标专家委员会确认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文件一并保存。
4、联合体要求:
4.1本项目第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2名,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联合体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
4.2本项目第二标段监理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本项目不得转包、挂靠及违法分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4.1.1投标人持CA数字证书或CA移动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进行免费CA注册或扫码注册。(详见“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等)注册手册》)
4.1.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等)操作手册》)
4.2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17.159.53.11:60632/tpbidder)自行下载。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标段。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应按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17.159.53.11:60632/tpbidder)成功上传本项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未成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08时30分。
6.2开标地点(线上):许昌市****
6.3投标人未按规定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解密失败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刘宝丰
电话:****
监督部门:许昌市水利局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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