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宿州经开区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详细调查评估项目第2包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地质调查院(安徽省地质科学研究所)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
中标(成交)金额:伍拾肆万元整(540000.00元)
评审得分:94.73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宿州经开区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详细调查评估项目第二包 服务范围:该包主要为一包服务,服务期主要工作根据一包安排,在过程中不设置具体工作时间节点,但要求不得延误一包各节点工作进度。中标单位要配备与工作量相匹配的技术队伍,健全内部质量管理制度,与调查包中标单位加强沟通,对各环节工作及时进行质控,避免产生质控进度滞后、质量失控及样品失效等问题。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采购需求及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365日历天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采购需求及招标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邓明(组长),金正义,刘法,夏倩,刘仍启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执行代理合同约定
收费金额:0.825 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点击登录查看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宿州市****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宿州****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安徽省宿州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陈翔翔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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