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保证临床用药需求,在我院纪检部门的监督下,严格按照我院《新药遴选制度》规定,对待引进新药药品厂家进行比选,经院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将比选结果公示如下(详见附件1),公示时间为****至****,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联系电话:****(纪检办),****(药剂科)。
附件.xlsx
点击登录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