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委托处置服务协议
公告日期: ****
医疗废物委托处置服务协议
[ 2024]怀天源服字第 1015 号
委托方(甲方):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受托方(乙方):怀化市天源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794565
地址:怀化市****
法定代表人:刘小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及省、市人民政府关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相关文件精神,现就甲方委托乙方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有关事宜,经协商并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本协议所称医疗垃圾,是指甲方在经营活动中因使用医疗药品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以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具体分类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将本协议约定的医疗垃圾交由第三方或自行擅自处理,乙方有权拒绝甲方要求运输本合同之外的废物的主张。
第二条:医疗废物处置费用:按照怀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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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
A、在本协议签订时,甲方一次性由银行转帐方式向乙方支付,乙方向甲方提供全额税务发票。
B、本协议签订后,甲方按半年均分,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费用,甲方收到发票后半个月内办结。
乙方提供的税务发票由甲方指定送至
第三条:医疗废物的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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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方应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分类目录》要求,将医疗废物分类、包装、捆好并装入配置的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密闭容器内,存放在安全处。
甲方必须将各种医疗废物严格按不同品种分别包装、存放,并贴上标签(标签内容包括废物名称、数量、注意事项等),保证废物包装完好及封口紧密,防止所盛装的废物泄露污染环境、损害人体健康。
甲方须保证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废物给乙方,并且废物不出现以下异常情况:废物含有易爆物质、放射性物质;因加温或物理、化学反应而产生剧毒气体等物质。
2、甲方应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规定,配备专(兼)医疗废物管理人员,配套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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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议期限暂定壹年,即自****起至****止。协议期满后,双方再续订新的协议,在协议期满后未续订新协议前,乙方可按本协议约定继续提供医废收运服务,其间产生的医疗废物处置费按续订新协议约定有关条款执行。协议期满后三十天内,甲方无任何正当理由拒绝续签协议的,乙方有权停止医废收运服务,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五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八条:其他:本协议服务对象为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