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3000吨异构酶柔性生产新型氨基酸项目一期设备采购项目
结果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年产3000吨异构酶柔性生产新型氨基酸项目一期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5、评审日期:****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详见采购文件
成交情况
1标包成交供应商:河南潜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
采购内容:采购文件所示全部内容
中标金额:****元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供货完成
2标包成交供应商:无锡荣丰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无锡市****
采购内容:采购文件所示全部内容
中标金额:****元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70日历天内供货完成
3标包成交供应商:南通凯赛生化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
采购内容:采购文件所示全部内容
中标金额:****元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70日历天内供货完成
4标包成交供应商: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
采购内容:采购文件所示全部内容
中标金额:****元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供货完成
5标包成交供应商:江苏赛德力制药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地址:靖江市****
采购内容:采购文件所示全部内容
中标金额:****元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供货完成
6标包成交供应商:郑州久鼎制冷空调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
采购内容:采购文件所示全部内容
中标金额:****元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供货完成
7标包成交供应商:一蓝节能科技(河南)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
采购内容:采购文件所示全部内容
中标金额:****元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供货完成
四、评审专家名单:姚坤、申玉香、李松鸽、谢友平、崔田兰、张艳、陈红艳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由中标人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六、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专家评审结果及其他供应商未成交信息告知:
1标包:第一成交候选人:河南潜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最终报价:****元;得分:88.84);第二成交候选人:郑州朴华科技有限公司(最终报价:****元;得分:58.42);第三成交候选人:无锡荣丰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最终报价:****元 ;得分:53.23)。废标单位:无。
2标包:第一成交候选人:无锡荣丰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最终报价: ****元;得分:87.41 );第二成交候选人:南通凯赛生化工程设备有限公司(最终报价:****元;得分:72.81);第三成交候选人:南通加倍化工设备有限公司(最终报价:****元;得分:63.23)。废标单位:无。
3标包:第一成交候选人:南通凯赛生化工程设备有限公司(最终报价:****元;得分:83.13 );第二成交候选人:无锡荣丰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最终报价:****元;得分:66.54);第三成交候选人:南通华宏化工设备制造安装有限公司(最终报价:****元;得分:59.82)。废标单位:无。
4标包:第一成交候选人: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最终报价:****元;得分:87.14 );第二成交候选人:南京弘顺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最终报价:****元;得分:45.27);第三成交候选人: 南京志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最终报价:298000元 ;得分:40.99)。废标单位:无。
5标包:第一成交候选人: 江苏赛德力制药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最终报价:****元;得分:83.16);第二成交候选人:重庆江北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最终报价:****元;得分:74.03);第三成交候选人:辽阳友信制药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最终报价:****元 ;得分:52.52)。废标单位:无。
6标包:第一成交候选人:郑州久鼎制冷空调设备有限公司(最终报价: ****元;得分:83.29);第二成交候选人:河南通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最终报价:****元;得分:71.70 );第三成交候选人:郑州杭林冷暖设备有限公司(最终报价:****元 ;得分:64.29)。废标单位:无。
7标包:第一成交候选人:一蓝节能科技(河南)有限公司(最终报价:****元;得分:83.72);第二成交候选人:郑州智汇空压机有限公司(最终报价:****元;得分:43.37);第三成交候选人:洛阳众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最终报价:****元;得分:38.36)。废标单位:河南汉胜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未通过资格性评审)、萨震压缩机(上海)有限公司(未通过符合性评审)。
2、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质疑的,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河南省鹤壁市****
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淇县****
联系方式:胡女士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女士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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