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三季度台州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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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道路客运和危险货物运输分级分类动态监管办法》评价标准,对全市**** 对公告事项如有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个人反映意见须署名并附联系电话,单位反映意见须加盖单位公章。公示有效期为5个工作日,自****起至****止。联系地址:台州市开发大道692号台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台州交通行政审批处226室,邮编:318000,联系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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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道路客运和危险货物运输分级分类动态监管办法》评价标准,对全市**** 对公告事项如有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个人反映意见须署名并附联系电话,单位反映意见须加盖单位公章。公示有效期为5个工作日,自****起至****止。联系地址:台州市开发大道692号台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台州交通行政审批处226室,邮编:318000,联系电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