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eet1
点击登录查看 对安徽路桥道路分公司利用新开发银行贷款安徽省公路发展项目 |
峨山路东延伸(沿江高速 至芜宣高速)新建二期工程【 K5+80-K10+860】路面工程标段 1进行招 |
标, 并于**** 15:0:0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中标候选人进 |
行公示。 |
特此公示 |
标段(包)编号:ACEG-****1 |
标段(包)名称:安徽路桥道路分公司利用新开发银行贷款安徽省公路发展项目峨山路东延伸(沿江 |
高速 至芜宣高速)新建二期工程【 K5+80-K10+860】路面工程标段 1 |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
第一中标候选人:芜湖海旭建设有限公司 |
公示期限:****至 2024-12-2 |
异议申诉 |
供应商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应在本招标结果公示期限之内,向安徽建工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 |
司提出,联系电话:****;如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在做出答复十五日内向安徽建工公路桥梁 |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督部门提出,联系电话:****。 |
(一)投诉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投诉人、被投诉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 |
2、招标项目名称、编号; |
3、投诉具体事项及证明材料; |
4、具体、明确的投诉请求; |
5、提起投诉日期。 |
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 |
公章,投诉文件资料不齐全的,将不予受理。 |
(二)虚假、恶意投诉责任 |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受理部门将列入不良记录名单,禁止其3至5年内参加安徽建工电子化招 |
采平台采购活动。 |
1、捏造或歪曲事实; |
2、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 |
3、一年内两次投诉被查不属实; |
4、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或无法提供证据的合法来源; |
5、法律法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