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N****0213-1
二、合同名称:工程预算评审初审协作机构和复审协作机构采购(二次)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工程预算评审初审协作机构和复审协作机构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南充市****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四川亿永正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川光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龙腾国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四川汇丰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中京光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四川朝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海南鑫晶咨询建设有限公司,四川协合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四川珂兴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四川博大时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四川朋诚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四川信典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四川合立达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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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评审初审协作服务 | 1(项) | ¥644,327.00 | ¥644,327.00 | 投标人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采购人的要求,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工程价款审核服务工作。服务内容合法、客观、公正、完整、准确,提供采购人所需的全部工作内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一包:采购人将对投标人提交的政府投资项目初审协作服务成果进行审核,对审核误差过高的有权进行扣费处理。参照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7-2012),相同口径下,同一成果文件,审核成果综合误差率[综合误差率=(审核结果-初审结果)/审核结果]应小于±5%,综合误差率大于等于±5%小于等于±10%时,采购人将减半支付该项目协作服务费,综合误差率大于±10%时,采购人不支付该项目协作服务费,综合误差率超过±5%(含±5%)三次的将终止协作业务,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注:上述审核结果为南充市财评中心报告中相应项目审定金额。 |
合同金额: 644,327.00元,大写(人民币):陆拾肆万肆仟叁佰贰拾柒元整
履约期限:****至****
履约地点:南充市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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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合同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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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点击登录查看评审初审协作服务合同(2024年续约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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