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河楹联书法博物馆群四五六号馆“意象千秋”邀请展,作品装裱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一、 项目编号:****
二、 项目名称:辽河楹联书法博物馆群四五六号馆“意象千秋”邀请展,作品装裱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盘锦点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地区天丽家园0016栋
中标(成交)金额:56844.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产品名称 | 品牌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单价 |
1 | 四尺整纸装裱、配框 | 点石 | 1680*830mm | 36 | 593.00 |
2 | 四尺条幅装裱、配框 | 点石 | 1680*485mm | 72 | 493.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海英、李福俊、崔航。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根据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收取,服务费1000.00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保证金退还时间:未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中标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辽河美术馆)
地 址:盘锦市兴隆台区
联系方式(电话):****
联系人姓名:点击登录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盘锦市****
联系方式(电话):****
项目联系人:费泽东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 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 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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