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F-2017-0201) 费县****
住房城乡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发包人(全称): 费县住房保障中心
承包人(全称): 山东润蒙原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 山东大地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 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双方就费县****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 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 费县**** |
工程地点: | 费县 |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费审批投资[2024]8号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工程内容及规模: | 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对费县**** |
承包范围: | 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及修正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施工期间现场指导和现场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图审核等)、施工、交(竣)工验收、协助业主单位办理相关手续、试运行、专业工程及设施移交、移交前维护、工程资料归档等工程内容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 |
二、 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 /2
工期总日历天数: 9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 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并满足发包人要求。
施工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四、 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人民币(大写) / (¥ / 元);
其中: 建安工程以评审结果调整下浮1.30%为合同价格; 设计费费率经评审的施工图预算价的1.48%。
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综合单价
五、 项目经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边雪梅。
设计负责人: 杨峰
六、 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 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 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 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 通用合同条款;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图纸;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 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七、 承诺
1. 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 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的设计、采购和施工等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八、 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 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2024年9月30 日签订。
十、 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山东省临沂市费县签订。
十一、 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 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十二、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 费县住房保障中心(公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
电话: ****
传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山东费县****
账号: ********
承包人: 山东润棠原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
电话: ****
传真:
电子信箱:
地址: 费县****
邮政编码: 273400
山东大地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
电话: ****
传真:
电子信箱:
地址: 山东省临沂市****
邮政编码: 273400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临沂沂蒙支行
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