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海南臻园A区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公告
海南臻园A区项目位于万宁市兴隆旅游区莲兴公路北侧(桥乡公路西侧)分别于****、****、****取得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证号:****110201、****270101、****110101)。该项目因工程款问题存在较大争议,暂无法解决纠纷,双方已陷入合同履行的僵局,现建设单位提出申请请求撤销原证。
听证会后经我局研究,认为该工程的停工问题已经严重影响了万宁市经济发展的大局以及社会的稳定,为了公共利益,也为了广大业主能够如期取得已购买的房产,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同意撤销上述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现按规定予以公示,自本公告之日起,以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不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各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内向万宁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直接向万宁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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