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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公资采20241111号】平顶山市河湖事务中心(平顶山市节约用水中心)湛河日常维修养护费项目-成交公告

河南平顶山 2024-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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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河湖事务中心(点击登录查看)湛河日常维修养护费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5、评审日期:****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平公资采****号-1 平顶山市河湖事务中心(点击登录查看)湛河日常维修养护费项目 平顶山市河源水利工程维护中心 平顶山市**** 1,390,000.00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平顶山市河湖事务中心(点击登录查看)湛河日常维修养护费项目 详见磋商文件 详见磋商文件 自合同签订后一年 合格,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及采购人要求
三、评审专家名单
吕双印、叶琨、孙博(业主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豫招协【2023】002号《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按市****
收费金额:27,80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评标委员会对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的总分排序【见附件一】 2、各评委委员会成员对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的分项评分明细【见附件二】 3、中标人投报业绩:【见附件三】 4、供应商投标文件被否决原因:无 5、根据评标结果、中标结果公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平顶山市河源水利工程维护中心为中标人,其他投标人未中标; 6、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中标结果如有异议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其授权代表携带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7、监督单位:平顶山市财政局,联系方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110L。 8、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平顶山市河湖事务中心(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平顶山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
联系人:王博文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博文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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