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关于仪陇县****
点击登录查看关于仪陇县****
仪审公告〔2024〕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点击登录查看成立审计组,对仪陇县****
一、挤占挪用财政专项资金19098元
二、超合同约定多支付管护费用1000元
三、银行存款账实不符
四、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
1.不合规票据报销费用。
2.固定资产核算不准确。
五、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不到位
六、其他需要反映的问题
1.将应支付给个人或者用款单位的费用打入村干部个人账户,涉及金额103226.35元。
2.多支付机械租赁费480元。
针对以上问题,县审计局依法依规作出了处理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提出了加强财经法规学习,增强财经法纪意识;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核算等建议,目前对审计决定正在执行,对审计报告正在积极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