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标段(包)编号:****
一、招标概况
当阳市县域饮水安全标准化建设工程于****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发布招标公告,**** 09时00分在当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二、评标结果
名 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宜昌市方源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 湖北给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湖北凯耀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元/%) | ****.03 | ****.40 | ****.25 | |
质量目标 | 国家和行业相关现行规范验收的合格标准 | 达到国家和行业相关现行规范验收的合格标准 | 达到国家和行业相关现行规范验收的合格标准 | |
履约期限(天) | 365 | 365 | 365 | |
投标人资质证书名称及编号(如有)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D****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D****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D**** | |
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名称及编号(如有) | (鄂)JZ安许证字[2005]001888 | (鄂)JZ安许证字[2018]024133 | (鄂)JZ安许证字[2018]025237 | |
拟派项目管理人员 | 项目经理 | 陈宋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注册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注册水利工程师,鄂水安B****、鄂****、E3 **** | 严亮,注册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鄂**** | 康超,注册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鄂****、鄂水安B**** |
技术负责人 | 张柯,注册水利工程师、其他,E3 ****、SGL**** | 张永利,注册水利工程师,D****4 | 董枭雄,其他,N****8 | |
施工员 | 聂德权,施工员,SQX**** | 沈幸运,施工员,SGL**** | 周凯,施工员,SGL**** | |
质量(检)员 | 张唯,质检员,SGL**** | 徐施雄,质检员,SQX**** | 邹泽菡,质检员,SGL**** | |
资料员 | 姚燕妮,其他,SQX**** | 张亚,其他,SQX**** | 赵席雯,其他,SGL**** | |
材料员 | 刘欢欢,材料员,SQX**** | 王芳,材料员,SGL**** | 张瀚文,材料员,SGL**** | |
现场专职安全员 | 周翔,其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SQX****、鄂水安C**** | 朱霄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SGL****、鄂水安C**** | 谢剑豪,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鄂水安C**** | |
合同管理人员 | 鲍立华,注册水利工程师、造价员、注册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E3 ****、建[造]****17、鄂**** | 无 | 无 |
业绩 | 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万元) | 项目负责人 | 备注 |
宜昌市方源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 当阳市巩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 6634.99 | 周发清 | ||
当阳市百里长渠综合治理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 4536.91 | 汪毅 | |||
湖北凯耀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阿图什市**** | 657.92 | 关先娥 | ||
湖北给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荆州市长江河道管理局公安分局2023年度水利工程运行维护项目 | 1261.52 | 邢会芹 | ||
湖北省江陵县颜家台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2022年度项目第3标段 | 668.1 | 严亮 |
评标情况 | 评标工作于****上午11:00(北京时间)在当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三室和远程异地随机的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进行。评标过程如下: 参与评审的投标单位共5家。 一、初步评审 1、形式评审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5家投标单位均通过形式评审,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2、资格评审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5家投标单位均通过资格评审,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3、响应性评审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5家投标单位均通过响应性评审,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二、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5家投标单位的项目管理机构、市**** 三、评审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宜昌市方源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湖北给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湖北凯耀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人代表:杨戈 监督人:金亚玲 代理机构人员:赵琦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20时00分至**** 20时00分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通过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通过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2.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3.行业主管部门: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