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5年郎溪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青岛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青岛市****
成交金额:710000.00元
评审报价:710000.00元
评审总得分:90.49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2025年郎溪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完成2025年度2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必要的勘测实施方案(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步设计)、规划图设计、单项工程施工图设计、典型结构施工图、工程概预算及评审、项目结余资金的设计工作等。设计单位需按照高标准农田规范和制度、上级部门要求编制设计文本、出具图纸、及时处理现场问题、上报各类计划表及施工全过程相关服务等。 服务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地区现行行业标准及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出具符合要求的全套设计成果。 服务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地区现行行业标准及采购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汪国勇(组长)、朱玉安、陈万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金额15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点击登录查看或点击登录查看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宣城市****,联系电话:****。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质疑供应商对质疑回复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郎溪县财政局提起投诉(联系人:武主任 联系方式:**** 地址:郎溪县财政局209办公室)。
(二)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出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出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安徽省郎溪县****
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安徽省宣城市****
联系方式:黎工 **** ****@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十、附件:
1.2025年郎溪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设计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