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2106-44****-339975; ****-04-01-870137;
2301-44****-250913; ****-04-01-523513;
2301-44****-203862;
投资项目名称
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工程(小布-平山首期);
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三期工程(保良北地块);
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工程(小布-平山二期(第二批)、花都区留用地征拆及噪音区搬迁);
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三期工程(南方地块);
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工程(建南(第二批)、白云区留用地征拆及噪音区搬迁)
招标项目名称
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三期工程(小布-平山首期)(第二批)、(保良北地块)(第二批)、(小布-平山二期)(第二批)、(南方地块)(第二批)、(建南(第二批))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
标段(包)名称
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三期工程(小布-平山首期)(第二批)、(保良北地块)(第二批)、(小布-平山二期)(第二批)、(南方地块)(第二批)、(建南(第二批))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
公示名称
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三期工程(小布-平山首期)(第二批)、(保良北地块)(第二批)、(小布-平山二期)(第二批)、(南方地块)(第二批)、(建南(第二批))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9时0分
序号 | 投标单位名称 | 商务得分 | 技术得分 | 报价得分 | 总得分 | 排名 |
---|---|---|---|---|---|---|
1 | 广州广日电梯工业有限公司 | 10.00 | 38.67 | 49.62 | 98.29 | 1 |
2 | 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 | 10.00 | 35.56 | 49.81 | 95.37 | 2 |
3 | 广州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 | 9.00 | 33.56 | 49.87 | 92.43 | 3 |
4 |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 10.00 | 27.89 | 49.03 | 86.92 | 4 |
5 | 美迪斯电梯有限公司 | 4.00 | 29.78 | 49.77 | 83.55 | 5 |
6 | 德森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 | 4.00 | 27.22 | 49.93 | 81.15 | 6 |
评标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
广州广日电梯工业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总价): ****.00元
质量承诺(技术性能指标): 响应第五章《技术需求书》★号条款
工期(交货期): 按招标文件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1
资质资格 (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
业绩(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具体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第二中标候选人
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总价): ****.00元
质量承诺(技术性能指标): 响应第五章《技术需求书》★号条款
工期(交货期): 按招标文件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资质资格 (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
业绩(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具体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第三中标候选人
广州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总价): ****.00元
质量承诺(技术性能指标): 按招标文件要求,证明文件: 投标文件三、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工期(交货期): 按招标文件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资质资格 (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
业绩(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具体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机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肖工 / 苏工
联系电话: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广州市****
公示开始时间
****00:00
公示结束日期
****00:00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说明: 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