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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河沥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建两病门诊用房及临时停车场工程结果公示

安徽宣城 2024-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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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宁国市****

代理机构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宁国市宁国大道诚信大厦18楼1808室

项目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新建两病门诊用房及临时停车场工程

项目编号

****

发包时间

****14时30分

第一承包候选人

名称:安徽建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

响应报价:124803.60元

工期:2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

响应发包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第二承包候选人

名称:安徽宏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国市宁国大道诚信大厦19楼

响应报价:125252.00元

工期:2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

响应发包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第三承包候选人

名称:宣城市兴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宁国市****

响应报价:126552.86元

工期:2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

响应发包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发包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被否决响应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公示时间

****—****

其他

(一)若响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结果有异议,可在结果公示期内向发包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发包人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代理机构联系人:孙女士,联系电话:****。

(二)若响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发包人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投诉。公示期无异议,则第一承包候选人为承包人。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响应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响应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响应人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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