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农民工: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河南省水利厅、武汉铁路监督管理局、民用航空河南安全监督管理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南监管局****联合下发的《河南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工资保证金对应的工程完工,施工总承包单位作出书面承诺该工程不存在未解决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并在施工现场维权告示牌及属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门户网站公示30日后,可以申请返还工资保证金或银行保函正本。
现下列工程项目已完工并办理了竣工验收手续,拟向我局申请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请有欠薪的各位工友积极投诉举报,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投诉电话:点击登录查看 0374—**** 0374—****
经开区人力资源局 0374—****
投诉地址:经开区管委会331、512、5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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