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凤凰盐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结果公示
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土地复垦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局委托有关专家对《四川省南充市****
现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至****。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点击登录查看生态修复科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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