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单一来源谈判邀请公告
_云南金孔雀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点击登录查看受点击登录查看事务服务中心的委托,对江城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社会化定点租赁采购项目二标段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云南金孔雀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江城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社会化定点租赁采购项目二标段单一来源谈判
1.2 项目编号:****
1.3 采购范围:为切实提高公务出行保障能力,规范社会化租赁企业管理,有效解决江城县公务用车车辆较少、车辆老旧、租(包)车不便捷、不规范、不安全等问题,不断降低公务出行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公务用车平台建设的通知》(发改电〔2016〕756号)、《普洱市****
二标段 | 车型 | 座位数 |
---|---|---|
1 | 商务车 | 7座 |
2 | 小型客车 | 9至 19座 |
3 | 中型客车 | 20至 38座 |
4 | 大型客车 | 38座以上 |
1.4 合同履行期限:24个月。在此期间,如遇国家政府采购政策变化,采购人有权解除采购合同。
1.5 采购预算金额:0元(优惠率报价)。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成立不满 1 年的,提供自成立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财务状况说明;
2.1.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或承诺(成立未满 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1.4 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2.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2.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具备汽车租赁备案登记证。
3. 谈判文件的获取
3.1 时间:2024年 12月 24日至 2024年 12月 26日,每天上午 08时 30分至 11时 30分,下午 14时 30分至 17时 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普洱市思茅区映山和园 107幢 8楼 8-1室)
3.3 方式:投标人至点击登录查看(普洱市思茅区映山和园 107幢 8楼 8-1室)进行现场获取。
3.4 售价:¥0.00元/份
4. 报价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报价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为北京时间 2024年 12月 30日 8时 30分至 2024年 12月 30日 9时 00分;报价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 2024年 12月 30日 09时 00分,递交地点为点击登录查看(普洱市思茅区映山和园 107幢 8楼 8-2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 谈判时间及地点
5.1 谈判时间:北京时间 2024年 12月 30日 09时 00分。
5.2 谈判地点:点击登录查看(普洱市思茅区映山和园 107幢 8楼 8-2开标室)
6.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点击登录查看事务服务中心
地点:江城县****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办公地址:普洱市思茅区映山和园 107幢 8楼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李银
电子邮箱:****@qq.com
附件: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点击登录查看事务服务中心:
我方已于2024年 月 日收到你方2024年 月 日发出的江城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社会化定点租赁采购项目二标段单一来源谈判邀请书,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谈判。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 (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