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得入选通知书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得入选通知书
平顶山舜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方于**** 10时05分至**** 10时13分在河南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举办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中,竞得编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相关事项确认如下:
该地块成交价为人民币壹仟玖佰伍拾柒万元整(大写)(¥19,570,000)。
竞得入选人(竞得人)应当于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此《竞得入选通知书》及挂牌文件中要求的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到鲁山县自然资源局办理资格审查手续。资格审查合格后,按要求与鲁山县兴鲁国土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与鲁山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期办理资格审查,不签订《成交确认书》或不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视为竞得入选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竞得入选通知书》一式肆份,挂牌人执贰份,竞得人执贰份。
特此通知。
挂牌人: | 鲁山县自然资源局 |
竞得入选人(竞得人): | 平顶山舜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
法定代表人: | 秦艳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