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山路校区****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梅山路校区****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尚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398000.00元(大写:叁拾玖万捌仟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项目名称:梅山路校区**** 施工范围:全部 施工工期:4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下达的开工通知为准 项目经理:点击登录查看 执业证书信息:皖**** |
五、评审专家名单:汪旻、陈玉年、王睿(采购人代表)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质疑期限内向点击登录查看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合肥市****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渊、聂慧婷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