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项目名称: 南县****
项目地点: 益阳南县****
发包方: 点击登录查看
施工方: 湖南希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 ****
南县****
一、工程名称、地点及承包范围
1. 工程名称: 南县****
2. 工程地点: 南县****。
3. 承包范围: 详见招标文件。
二、承包方式
本工程由甲方采用包工包料的承包方式发包给乙方施工。
三、工程造价及结算标准
1. 本工程成交价为:¥1,933,687.94元 (大写: 壹佰玖拾叁万叁仟陆佰捌拾柒元玖角肆分),现场工程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2. 清单项目的内容: 不论工程量如何变化,其单价均按中标单价计价,材料价格调整按照湖南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附录(2020)9.6条调整。
3. 无清单项目且无参照清单项目的内容: 取费均按中标的投标文件计价原则计取,单价按2020年湖南省定额消耗量标准、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及其他现行省市有关文件计价。材料价格按照实际施工时期益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有关价格文件及其他省市有关规定调整。乙方所采购暂估价材料或变更材料需报甲方备案认可,主要材料需甲乙双方共同认可后采购,以甲方签证认可的材料进入结算。
四、工程期限
1. 本工程总工期为80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工期。
2. 因人力不可抗拒或重大设计变更影响施工,经甲乙双方书面认可后,顺延工期。
五、付款办法
1. 乙方开户名称: 湖南希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南县****
银行账号: ****00403
2. 合同签订5日内,按合同总额支付20%的预付款¥386,737.59 (大写: 叁拾捌万陆仟柒佰叁拾柒元伍角玖分)。
3. 工程完工后,甲方于五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总额80%的工程款支付给乙方。
4. 出具最终审计结论后,甲方于五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内所有工程款支付给乙方。
六、甲方职责
1. 甲方负责向乙方进行现场技术交底工作。
2. 甲方有权对施工进度、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和监督,对乙方违反技术交底和施工规范要求的行为,有权制止,直至整改达到规范要求。
3. 甲方对乙方所选择的施工队伍有知晓权和监督权,不允许乙方将工程进行转包和分包。
4. 在乙方报请甲方验收后,甲方应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对分部分项工程和隐蔽工程进行验收。
5. 甲方严格按照施工要求及时对乙方隐蔽工程和增减工程量组织三人以上进行审核并签证,对虚假签证单有权拒绝签字。
6. 设计变更以书面通知为准,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变更设计施工,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七、乙方职责
1. 乙方应以书面形式报告甲方该工程的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等主要管理人员,在施工前报送甲方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及进度计划安排表。
2. 乙方应严格按施工规范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合格,争创优良工程。
3. 乙方对甲方所作的指令应遵照执行,发现质量问题及时整改,直至达到质量要求,返工所用费用由乙方负责。
4. 乙方应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施工,对所完工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时报请验收,未经验收,严禁下道工片的施工,否则甲方不予考虑工程计量和工程决算内审受理。
5. 乙方严格按照施工要求搞好签证计量,负责施工技术资料的整理并及时归档。
6.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根据工程需要,提供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确保安全施工,在施工中发生的一切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八、违约责任
1. 乙方必须按合同工期完成工程任务,如未达到约定的工期或质量标准,应按总造价的2%承担违约责任。
2. 甲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及未按合同要求按时支付工程款,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
3. 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擅自提前使用,由此造成的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且竣工时间应提前至使用日。
4. 甲乙双方中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九、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实事求是地及时解决争端。协商解决无效时,甲乙双方同意向南县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条款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款全部结清时终止。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法人代表:
合同签订代表: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合同签订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