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
信息发布时间 | **** 15:31:32 |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宿松县智慧共享中药房中药饮片供应商遴选项目框架协议采购
三、入围信息
排序:第一名
供应商名称:安徽沃尔康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
入围费率:83%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76.55
排序:第二名
供应商名称:华润安徽医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
入围金额:82%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75.96
排序:第三名
供应商名称:安徽天星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
入围金额:88%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72.36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宿松县智慧共享中药房中药饮片供应商遴选项目框架协议采购 服务范围:为加强中药饮片管理,提高饮片质量,降低价格,规范采购行为,保证中药饮片的临床疗效,发挥中医药特色与优势,加快宿松县智慧共享中药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省卫健委相关文件精神,拟选定三家中药饮片供应商,负责承担我县智慧共享中药房中药饮片供货需求。 服务要求:详见征集文件。 服务时间:自框架协议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服务标准:详见征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谢崇义 徐景侠 刘振新 王红 张新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根据框架文件中要求,按固定金额每家入围供应商按壹万伍仟元整计取,人民币¥ 15000.00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松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函格式不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宿松县****
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宿松县****
联系方式:邓女士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十、附件
1.征集文件
2.评标情况一览表
3.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4.得分业绩及得分材料
附件下载2
附件下载3
附件下载4
附件下载5